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知识

什么是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系指国家标准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和员工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建筑和场所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防火规范;

2.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必须按照有关规范安装防雷保护设施;

3.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电气防爆标准;

4.生产设备与装置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安全设施,定期保养、校验;

5.易产生静电的生产设备与装置,必须按规定设置静电导除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

6.从事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准上岗。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场所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专用仓库、货场或其他专用储存设施,必须由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专人管理;

2.应根据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储存;

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储存单位,必须建立入库验收、发货检查、出入库登记制度,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破损、残缺、渗漏、变形及物品变质、分解的,严禁出入库;

4.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管理人员在发货时,必须检查提货单位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无“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的不得发货。

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1.运输单位和个人必须对装运物品严格检查,对包装不牢、破损,品名标签、标志不明显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体、没有瓶帽的气体钢瓶不得装运;

2.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

3.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车辆、船舶,须彻底清扫冲洗干净后,才能继续装运其他危险物品;

4.化学性质、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得混合装运;

5.遇热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物品,按夏季限运物品安排,宜在夜间运输。必要时应采取隔热降温措施;

6.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物品,不宜在阴雨天运输。若必须运输时,除具有良好的装卸条件外,还应有防潮遮雨措施。

易燃易爆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责有哪些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易燃易爆单位除履行一般单位消防管理职责外,还应履行以下职责:

1.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研究本单位消防工作,处理涉及消防经费投入、消防设施设备购置、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

2.鼓励消防安全管理人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特有工种人员须经消防安全培训,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应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书;

3.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应当根据本单位火灾危险特性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储备足够的灭火救援药剂和物资,定期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4.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应急逃生设施设备和疏散引导器材;

5.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定期开展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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